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政园林函〔2005〕2328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供水企业: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5〕89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尽快制定本区域供水应急预案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加强水源监控,建立突发事件通报机制;严格执行停水审批与公布制度。
二、严格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
联合环境保护部门,合理确定本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大水源保护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对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及时将发现
的问题上报环境保护部门。
三、建立供水企业的日常供水安全体系
各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水质检验设备、完善水质安全检测体系,强化对水源、生产过程、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供水水质。加强实时监控,及时排查供水生产、管网的安全隐患,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供水安全事故,为应急预案的采用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应加强各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人为的蓄意破坏。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采取中心自来水厂向农村的辐射战略,统筹兼顾,做到建设和管理有机整合,提高农村供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在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生活用水问题的基础上,促进供水水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把农村改水与供水企业的改造结合考虑,使农村改水的资金用足用活。
配合中心镇建设,改造陈旧供水管网。要充分把握我市城市发展建设的大好良机,在城市中心镇建设的过程中,对村、镇陈旧、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调整不合理的供水管网布局,更换新型供水管材,保证供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