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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采购合同正式见证后,省、市体育局按照各自应承担经费比例数的40%下拨启动资金,省体育局所承担的其余经费待各地完成建设任务,检查验收,媒体公示结束后一次付清。体育部门器材配置资金从各级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地方财政专项经费等资金中按省、市、县规定比例配套列支。
  五、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开展本次器材采购工作,严肃采购纪律,坚持保密制度,在没有正式发布中标通知之前,凡参加采购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标底、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评标小组评审内容及评审结果。凡不遵守采购纪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将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健身安全负责的态度,做好本次器材采购活动。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在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评定,确保本次采购的器材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安全性能可靠。
  (三)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行为,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活动。
  (四)请各地于2007年5月30日前完成政府采购工作,逾期作放弃处理。省体育局引导经费重新安排。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企业投标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目录

  材料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二、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材料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材料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非制造厂家必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供2年以上代理协议)。
  材料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材料六、该体育器材企业开发研制情况和近5年生产销售情况(必须附有证明材料)。
  材料七、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证书、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材料八、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责任险及意外伤害险保险的资料(复印件)。
  材料九、企业在江苏省的销售网络机构情况,器材选中后的生产运输、调试安装(施工队伍情况、施工规范说明)和售后维修服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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