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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县(区、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2007年,全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体群[2007]18号)精神,除省体育局捐赠的小篮板外,省、市、县体育部门引导经费配置的体育器材,由省体育局委托省辖市或县(区、市)体育部门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各地根据2007年工作计划,确定器材采购品种和数量,向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各地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标书前,招标标书有关体育器材的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和投标企业资质等有关要求,须报省体育局审核确认。省体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书审核反馈工作。
  (一)行政村体育场地设施。体育部门引导资金配置的体育器材以三类建设标准给每个行政村进行配置,即1副篮球架和2张乒乓球台(室外或室内)。
  (二)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部门引导资金配置的体育器材以基本标准给建设乡(镇)配置,即1-2副篮球架、1套健身房器材、1套健身路径、2张室外乒乓球台、2张室内乒乓球台。健身房、健身路径配置器材数量及类别参照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工程(点)的基本标准执行。
  (三)人口较多的农民集中居住点(较大自然村)健身点。体育器材由省体育局进行政府采购,采用申报分配的形式,为农民集中居住点(较大自然村)配置1只小篮板,地方体育部门组织实施。
  其余体育器材配置由地方体育部门或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采购。
  二、器材技术要求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具有质量体系的专业生产企业;
  3、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证书,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质量检验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纪以及经济纠纷;并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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