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和完善体育宣传工作机制
(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民主政治、打造阳光政府的有效途径。省市县各级体育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问题,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或新闻记者通气会,及时发布新闻,有效引导舆论,有计划、有重点、有节奏地推进体育宣传工作。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及时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新闻发言人要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本部门业务和情况,掌握一定的新闻宣传知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体育系统大型活动多、重大赛事多,社会关注程度高。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争取工作主动,显得尤为重要。要根据大型体育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的时间节点,研究制定新闻宣传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应迅速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抢占舆论先机,避免媒体的猜忌和由于不了解真实情况而发生的偏差。要认真研判舆情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引导工作。对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要积极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反映,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消除疑虑,以正视听。
(十二)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审核制度。凡刊播省体育局或局领导有关活动的新闻稿件,统一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审稿,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各地、各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新闻审核制度。对竞技备战、反兴奋剂、健身气功等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严把关,谨慎宣传。对境外记者采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坚决反对体育虚假新闻、恶意炒作和低俗之风。对擅自发布消息、因把关不严造成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报道,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社会恶劣后果的,要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新闻宣传评比考核制度。按照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建立健全体育宣传工作评价体系,加大体育强市、体育强县、体育强镇创建工作中体育宣传工作的考核力度。对重大宣传活动要统一策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考核,力求取得深度宣传、系统宣传效果。各市体育局、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媒体上(不含网站)发表反映工作动态的新闻宣传稿件应不少于6篇,每篇不少于300字。认真开展江苏省体育好新闻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体育宣传作品的表彰奖励力度,以充分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好体育宣传的积极性。省体育局定期对在体育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