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表彰2006年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进步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2006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体育工作全局,在群众体育、业余训练、体育竞赛、体育产业、场地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呈现出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为推动县级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全省64个县(市、区)全部按时上报了2006年县级体育工作考核材料。经过省、市体育部门反复审核,决定授予常州市武进区、吴江市、江阴市、太仓市、张家港市、无锡市锡山区、苏州市吴中区、金坛市、昆山市、宜兴市、丹阳市、常熟市、如东县“2006年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市江宁区、射阳县、新沂市、句容市、沭阳县、阜宁县、盐城市盐都区、洪泽县“2006年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进步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改革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体育工作,着力提高体育事业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早日建成体育强县。希望其他县(市、区)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查找差距,奋起直追,真抓实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县级体育工作新局面,为又好又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