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加快竞技体育后备力量建设的意见
(苏体办〔2003〕86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文教局、教体局),南京体育学院,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加快竞技体育后备力量建设,是江苏实施竞技体育加快发展战略,保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内容和战略举措,是江苏率先实现小康体育、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苏发[2002]11号)要求,现就加快竞技体育后备力量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发[2002]8号和苏发[2002]11号文件为指导,围绕建设体育强省和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奥运争光计划》和省体育局《江苏省竞技体育“1029工程”计划》(苏体竞[2002]104号)的要求,贯彻“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指导方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举省一致的优势,坚持走体教结合之路,改革、创新、完善业余训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整合、优化全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源,为江苏竞技体育实力的全面提升夯实基础,保证江苏竞技体育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 ,努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后劲充足、成绩优异,能够满足江苏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后备人才队伍;努力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和体育事业发展要求的后备人才培养体制和运行机制。
--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规模适度。全省长期参加业余训练总人数保持在20000人以上;长年有效训练人数保持在8000人以上;高水平优秀后备苗子保持在2000人以上;重点培养和跟踪500名后备尖子人才。
--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素质较高。每年为省优秀运动队培养、输送200名左右有较好训练基础、全面发展并具培养潜力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保证优秀运动队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
--建立10-12个国家级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各省辖市及有关训练单位力争建立省级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1-2个,有条件的省辖市力争建成国家级后备人才训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