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器材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各县(区、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2006年,全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体群[2006]18号)精神,省、市、县体育部门引导经费配置的体育健身器材,将由省体育局委托省辖市体育局或县(区、市)体育部门进行政府采购。为确保各地“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健身器材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苏南地区有关县(区、市)体育部门在省辖市体育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政府采购器材。苏北、苏中地区若各县(区、市)采购数量相对较少,则请省辖市体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各地根据今年省体育局核定的引导建设数量,确定器材采购品种和数量,向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各地政府采购中心发放招标标书前,招标标书有关体育健身器材的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和投标企业资质等有关要求,须报省体育局审核确认。省体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书审核反馈工作。
2006年体育部门引导资金配置的体育健身器材以三类建设标准给每个行政村进行配置,即1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乒乓球台(室外或室内)。其余体育健身器材配置由各地体育部门业务指导,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采购。
二、器材技术要求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须具有质量体系的专业生产企业;
3、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证书、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质量检验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纪以及经济纠纷,并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5、良好的资信状况,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出具5年以上生产销售情况的证明材料;
7、负责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的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书。
(二)主要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