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坚持典型创新,滚动发展。在建设标准、区域推进上实行分类指导,力求突出地方特色,突出基层特点,建设项目不要盲目贪大求全,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质量第一、注重实效。各级体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检查指导,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定期督促建设进度,经常检查建设质量,并建立规范的使用管理制度。
(三)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筹资方式
以体育部门引导、地方政府、社会捐赠和建设单位共同投入筹集资金。体育部门主要在器材配置和业务指导上予以支持。建设单位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自筹经费作为补充,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形成合理有效的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体育部门器材配置资金从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各级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由省、市、县(区、市)按比例共同承担。省体育局对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四、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对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列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村镇评比范畴,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出财政专项经费,千方百计解决实际问题。会同发改委、财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营造良好氛围。建立目标责任制,精心规划、周密组织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市县、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资金使用监督审计制度,坚持政府采购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坚持统筹发展。以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全民健身体系建设。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健身场地、体育组织、骨干队伍、体育活动等方面实行共建共享。大力开展体育下乡活动,形成农村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科技等统筹发展和综合利用。
(四)改革推进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出现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努力把“村村有体育健身场地”的目标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从实施对象上,对符合建设条件、有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村优先考虑。对尚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创造条件,迎头赶上,不拖全省的后腿。从工作机制上,实行整体规划、阶段实施,分类指导,成片推进,广泛发动社会、企业、个人参与支持农村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鼓励基层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大胆创造,走出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推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