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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江苏省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

  二、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健身场地建到农民身边,使体育服务覆盖农村,逐步缩小城乡间体育公共服务差距,有效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每年在全省范围的行政村(不含城区所辖行政村)扶持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到2010年,力争全省基本实现“村村有体育健身场地”的目标。其中,苏南地区力争在2007年前率先完成目标任务,苏中地区在2008年前力争完成目标任务,苏北地区在2010年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以此为契机,构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体育组织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面向广大农民的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农民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项目、基本原则和筹资方式
  (一)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项目分为四类
  第一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1套健身路径、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1个40平方米以上棋牌室和80平方米以上室内健身房;
  有条件的地区提倡增建当地群众喜爱的其它体育设施。
  第二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30平方米以上棋牌室(或60平方米以上室内健身房);
  第三类:1片混凝土标准篮球场、2张以上乒乓球台(室内或室外);
  第四类:简易标准篮球场。
  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设计施工。在建设体育场地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
  在总体规划上,要以发展的眼光,有前瞻性地为未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预留一定的建设用地。
  (二)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农民。以行政村为重点,加快建设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高农村体育服务能力。以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为宗旨,民思我想,民求我应,民需我做,真正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体育健身服务。
  --规划先行,成片推进。抓住新一轮城市规划和乡镇区划调整的契机,层层制定整体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苏南地区原则以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苏中、苏北地区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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