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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表彰为十运会参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表彰为十运会参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的决定


各市体育局,南京体院,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在举国瞩目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和广大体育工作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拼搏,奋勇进取,一举夺得了56枚金牌、136枚奖牌、2829.25分,金牌数、奖牌数、总分及获体育道德风尚代表队数四项均列全国第一名,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参赛任务。
  为表彰各地为十运会参赛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按照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规程总则青少年部三个附件中有关十运会成绩带入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南京、苏州、南通、扬州、常州、徐州、无锡、连云港等8个市体育局第十届全运会参赛工作“突出贡献奖”。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大力弘扬十运精神,再接再厉、乘胜前进,积极备战第二十九奥运会和第十一届全运会,为江苏体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再立新功。全省体育系统要学习受表彰单位顾全大局、服务大局、奋勇拼搏、开拓进取的精神,凝心聚力、团结拼搏,为建设体育强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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