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制度;
(二)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数字是否准确,照片、图像是否真实、美观;
(三)有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敏感性信息;
(四)是否有不适宜对外发布的内容,发布的时机是否适宜。
第十五条 省国资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在报送信息时要填写《陕西省国资委上网信息审批表》,由宣传处妥善保管。
第五章 信息的发布
第十六条 宣传处须及时将审核后的信息发布到相应栏目,发布时限为两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监管企业在省国资委网站上发布信息,应当以集团公司名义发布,子企业的上网信息应通过集团公司上报。
第十八条 西部产权交易所应将陕西国资网“国资要闻”、“企业动态”等栏目的信息及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
第十九条 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需在陕西国资网设置专题栏目时,由西部产权交易所按需求进行设计与建设,宣传处配合做好信息上网发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栏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栏 目
| 栏 目 简 介
| 责任部门
|
1
| 机构简介
| 国资委领导名录、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 人事处
|
2
| 国资要闻
| 中省领导对我省国资监管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出席省国资委系统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 办公室
|
中央和省上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省领导的重要指示在省国资委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 各处室
|
省国资委领导的重大活动。
| 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
省国资委领导对我省国资监管工作、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和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
| 各处室
|
省国资委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
| 办公室
|
省国资委在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推进企业科学发展方面的重大工作部署、采取的重大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 各处室
|
省国资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
|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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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对我委国资监管工作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 宣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