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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传达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动员2012年工作。主要安排:一是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增设“重点评”工作小组,即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督考核组。各级水务海洋部门的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的良好开局。二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部署2012年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宣传动员、总结部署工作,及时将今年纠风和“重点评”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要及时充分做好迎接“重点评”工作的前期准备,编制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情况介绍手册,开通政务网站“政风行风专栏”网页。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围绕“爱岗敬业,用心服务”、“我为和谐水务作贡献”等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积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各类主题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营造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5-9月份)

  根据《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政风行风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主要安排:一是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各级水务海洋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配合市纠风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重点评”工作。5月份,组织召开市局机构以及职能处室、局属单位、各区(县)水务部门工作汇报会,制定“重点评”工作具体实施计划,配合监督员组开展实例调查,定期沟通联系,促进边评边改、即知即改。三是组织开展内部测评和基层站所测评。6、7月份,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内部测评和基层站所测评工作。四是组织专项检查。6月上旬起,对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水务局(海洋局)、供排水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规范服务、规范收费情况进行抽查。五是组织召开中途推进会。8月份,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系统内部沟通交流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召开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向市纠风办和市政风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六是开设“政风行风建设和重点评工作专栏”。编写《政风行风建设简报》;各级水务(海洋)部门要及时将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动态、特色亮点报送至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是定期召开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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