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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 加强对温州地方金融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推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创新,培育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各县(市、区)均要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地方金融协调机构和金融监管分中心机构。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和金融安全多方协调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国家金融管理(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管理、共促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日常工作合作机制与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处理机制,建立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监管协调机制,防范系统性、交叉性风险,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和完善市级银行机构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制度,完善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监管)部门的考核制度。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补助机制。对运行情况良好、主动让利,积极支持“三农”、小企业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组织实行政策扶持。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进程,对拟上市企业,给予土地政策、股权变更等方面的便利,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涉税和行政性收费事项,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给予在温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相应的财税扶持政策。完善和加大对担保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将温州市民营经济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项目转化为成果,积极指导实践。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征信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推动部门沟通协作,努力扩大企业和个人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增强征信系统信息的覆盖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加快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建设进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和更新的长效机制。按照市场原则培育合格的社会征信服务机构,规范信用评级制度,发展针对商业承兑汇票重点推广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市场。

  (四)强化金融人才支撑。创新金融人才引进政策和模式,大力引进各类金融高端人才服务于温州地方金融业。建立温州金融研究院,完善地方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本市金融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系统性的金融管理和专业人才培训。强化金融人才使用、激励、配套服务机制,加强地方金融与国家、国内金融的联系和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落户温州。对急需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生活、工作等方面优惠待遇。实施支持金融人才创业的投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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