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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十一)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制定出台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政策,鼓励本土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大力推动创业投资企业进入备案管理系统,发挥市场对资金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集聚,吸引境内外优质的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温州。组建股权投资行业协会,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运作,将温州充裕的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积极打造民间资本转化示范区。设立温州市级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引导支持温州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组建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十二五”期间完成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30 亿元。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按照“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原则,发挥政府财政性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活动和地方金融产业等领域,实现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

  (十二)打造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区域性产权交易平台的规范和创新发展。发挥民间投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和推动股权营运中心做大做强,引导民间资本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支持风险投资研究院创新发展,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制定出台扶持股权营运中心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权交易相关税收政策,强化产权交易平台的融资功能、资本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和引导非上市公司在股权营运中心平台挂牌,开展融资和股份流转;推动股权质押登记和企业并购重组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提供投资机会和退出通道;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形成上市公司后备资源筛选机制。增强股权营运中心功能,探索组建温州金融资产交易所,改善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实现民间资金有效对接。

  (十三)加快温州金融集聚区建设。按照“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集聚区建设规划编制,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大力推进金融集聚区总部大楼建设和车站大道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空间的合理布局,“十二五”期间金融集聚区初步形成规模。2011年启动建设首批进驻的金融机构大楼;分批次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楼的落地和项目对接工作。大力吸引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担保、基金等各类金融要素集聚。同时,加强融合杭甬,对接福厦,促进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长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之间的联动对接,发挥集聚和辐射效应。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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