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造特色化的地方金融服务。坚持差异化发展,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温州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要积极研发和引入多样化的适合温州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快推进对农村住房和涉农承包权、经营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和农户联保贷款、设备按揭贷款、弱势群体创业贷款和其他创新融资业务。鼓励地方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技术”等方式,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探索更大区域内的农房流转制度,推进涉农担保创新。发展信托业务,发挥信托工具的功能优势,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六)切实深化保险业的功能作用。以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与温州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相衔接的政保合作试点,加快将温州打造成浙南保险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涉农保险,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为重点,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体系。积极开展医疗责任险、火灾公共责任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扩大责任保险在公共场所和高危行业等领域的覆盖面。加快推进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积极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试点,探索中小企业贷款与保证保险、意外保险相结合的金融解决方案。研究探索巨灾风险保障机制,争取台风巨灾和农业巨灾保险等险种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基金。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七)争取开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遵循“立足温州、率先试点,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秩序稳定、风险可控,服务三农、助推发展”的原则,争取率先在温州范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开展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有限度地放开银行机构存贷款利率,缩小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利率双轨制差距。指导新型金融组织实施规范的市场化利率。各类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范的市场利率和新型金融组织灵活的市场化利率,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影响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率,逐步迈出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强民间借贷利率监测,构建更具代表性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综合利率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网点,提高监测数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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