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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参展农产品申报评奖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参展农产品申报评奖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牧)局、成都市农委:

  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将于10月29日-11月1日在我省成都市新世纪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农交会组委会将为参展企业设“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按照《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 》(农组办发[2011]10号)精神,现将我省参展农产品申报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农交会设“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作为单一产品奖,请各市、州农业(牧)局积极组织参展企业参与申报评奖。申报评奖范围是:凡我省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参展企业的参展农产品(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等初级农产品及食品)均可参与申报。(申报条件请阅读“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http://catf.agr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附件1)。

  二、请各市、州农业(牧)局做好参评企业及展品相关材料的申报和参评样品的送达,申报材料务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评奖的名额不超过2个,每个参评样品须精包装,数量不少于2份(件、箱),果品5 - 10公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是2011年9月10日。

  三、请各市州农业(牧)局将申报材料及产品样品汇总后于截止申报日期以前送到我厅。联系人:省农业厅宣传中心唐易敏;邮编:610041,联系电话:028-85505940、85505956(传真);手机:13908031639;QQ278845756。特殊农产品样品因成熟期等原因,可提前申报材料并说明理由,样品最迟可在10月15日前送达。

  四、参加评奖的有关通知、申报材料要求、表格等请登录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http://catf.agri.gov.cn和农业部优质农产品信息网:http://yzcp.agri.gov.cn浏览、下载。

  五、各地参展企业申报的评奖材料、样品等只作为评奖的依据,无论是否获得评奖均不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逾期不申报相关材料、样品视为放弃本次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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