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通知
(川教〔2011〕174号)
各市(州)教育局:
2007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7号文件)。中央7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加大了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解决了学校体育工作中许多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使我省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9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国家教育督导团在充分肯定我省贯彻中央7号文件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川办发〔2010〕98号),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意义,突出学校体育工作重点,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政府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现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以强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中小学体育工作长期存在的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南,结合我省“两基迎国检”,以及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工作任务,继续加强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加强对农村学校和民族地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设备、体育卫生器材改造的投入力度。要切实重视和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努力改善和提高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件,为我省学校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体育课程计划、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