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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小学20名,初中10名,高中10名;
  凉山州:小学30名,初中20名,高中20名。
  5、高中理、化、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甘孜州:物理9名,化学9名,生物8名;
  阿坝州:物理9名,化学9名,生物8名;
  凉山州:物理16名,化学16名,生物16名。
  6、高中史、地、政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甘孜州:历史9名,地理9名,政治8名;
  阿坝州:历史9名,地理9名,政治8名;
  凉山州:历史16名,地理16名,政治16名。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及任务
  经资格审查和公开招标,决定由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教育学院、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乐山师范学院、成都学院6所学校,承担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各学校的培训项目及任务安排如下:
  1、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项目:
  西华师范大学:4个班200名(小学5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3个班150名(小学)。
  2、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教务主任培训项目:
  四川教育学院:4个班200名(小学);
  西华师范大学:3个班15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3、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总务主任培训项目:
  西华师范大学:4个班200名(小学);
  四川教育学院:3个班15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4、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50名:
  成都学院:小学70名;
  四川师范大学:80名(初中50名、高中30名)。
  5、高中理、化、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乐山师范学院:2个班100名。
  6、高中史、地、政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四川师范大学:2个班100名。
  四、培训时间
  2011年度我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将于2011年11月启动,2012年3月底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另行通知。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费由省上统一支付。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的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报销;骨干教师的往返交通费按每学员200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学员回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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