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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
(川教函〔2011〕599号)


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绵阳、攀枝花、乐山、雅安市、宜宾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完成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培养“少干”计划,现将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转发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全国定向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硕士生4000人,博士生1000人。博士生培养计划由教育部下达给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招生单位(见教育部招生计划分配表),按招生计划全国统一协调招生。硕士生计划下达到各省 (区、市),2012年硕士研究生计划在我省招生187人,分别将培养计划定向落实到了北京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招生单位(详见教育部教民厅〔2011〕8号通知附件1),考生可在有培养计划的高校 (科研院所)内选择填报志愿。

  二、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考生,需先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考生资格确认,考生依照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和相关文件规定,如实填写“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三份、认真填写栏目内容,贴上近期一寸半照片)。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就读高校院、系的四川生源地确认证明(生源地要注明到县一级)、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外省和边远地区高校就读的考生可以复印件传真确认)。

  在职考生资格确认须在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内签上同意报考,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

  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的资格确认需出具档案所在单位待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

  民族自治地区的汉族考生除出具上述相同类别考生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外,还需要出具户籍属民族自治地区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薄)。

  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资格确认,在出具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同时出具学位证。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专科毕业生需毕业时间在两年以上,并出具毕业证,尚无工作的待业者要出具档案所在地单位的待业证(或开具的待业证明)和无不良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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