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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武夷山(闽赣界)至上饶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关于武夷山(闽赣界)至上饶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11]2398号 )


上饶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武夷山(闽赣界)至上饶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的请示》(饶府字[2011]84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11]17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站设置
  武夷山(闽赣界)至上饶高速公路,设立赣闽界武夷山、黄岗山、石塘、铅山共4个收费站,其中赣闽界武夷山站为主线收费站。
  二、收费里程
  武夷山(闽赣界)至上饶高速公路主线实际建设里程为52.966公里。核定实际里程、计费里程,匝道、连接线计费里程。
  三、收费标准
  (一)客车

  车型

  座位数

  元/车公里

  一类车

  ≤7座

  0.40

  二类车

  8至19座

  0.80

  三类车

  20至39座

  1.15

  四类车

  ≥40座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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