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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事系统大力支持和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完善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事代理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事代理服务体系,并作为人事人才工作向私营个体经济服务延伸的工作渠道和服务平台,逐步把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服务范围。要把人事代理工作作为服务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龙头,加大人事代理和服务力度。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适应私营个体经济发展要求,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服务。要协助企业制定人才发展规划,积极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人事策划、档案保管、工资调整、专家选拔、职称申报、出国(境)政审、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人才招聘、人才推荐、毕业生代理落户、人才培训等一系列配套的人事代理服务。力争到2005年,使全市非公有经济组织实行人事代理面达到80%以上,不断提高人事代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才信息服务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人事人才网站”等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全市统一链接的网上人才市场和信息发布系统,积极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进一步提高人才信息服务的质量,增强人才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人才市场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配置人才资源的效率。要积极开展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才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才预测机制”,定期分析人才市场行情,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提供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客观规范、科学合理,能够反映人才真实能力的人才测评体系,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选人用人提供科学依据。

  (三)积极维护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健全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有效地处理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才流动中发生的争议,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四)加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党建和工会工作。要依托人事代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按照党章、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成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四、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人才汇集营造社会氛围

  (一)大力表彰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的优秀人才。由人事代理机构牵头,组织开展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优秀人才的表彰工作,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建立优秀人才业绩档案,形成优秀人才业绩档案库。同时,每年评选部分在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奖励,增强荣誉感,激发他们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服务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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