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省局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局机关处级干部学法活动,班子成员参加省局机关全体人员学法活动,其他管理人员由各单位根据职能制定学法计划并认真落实。各级农机部门加强与相关企业联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实现列名联系企业法制宣传全覆盖。认真组织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机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一些经济法、
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免费培训、观摩交流等形式,提高合作社负责人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积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健康发展。
(三)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机推广培训、驾驶操作培训结合起来。编发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农机普法材料,省局每年编印一期农机新政策解答小册子,市、县农机部门结合农机检审等业务工作,印发农机法制宣传及安全生产宣传单,免费发放农民。认真组织开展“农机3?15消费维权”专题活动,深入开展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检审农机、发放“加油双优卡”、集市宣讲、印发彩页、张贴标语等时机和方式,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的法制宣传作用,经常性的通过“平安农机通”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农机法制及安全生产信息。
(四)运用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农机化法律法规,提高农机法治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与农民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中国农机化等报刊杂志联系,提供江苏农机法制工作的信息。充分发挥农机化信息网的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栏目内容。积极参加广播、电视、网络组织的政策解答活动,走进演播室,与广大农机企业、农民直接对话,宣传农机化发展形势和政策法规,鼓励农村干部群众运用好党和国家扶持“三农”政策。农机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实施前,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这些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的精神内涵、主要内容和贯彻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