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步骤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能收尽收、逐宗清理”的办法进行,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3月1日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在市电视台、电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核实确认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1日)。在初步摸排的基础上,逐宗进行现场核实,研究清理方案。
第三阶段,重点清理阶段(2012年1月12日至3月1日)。按照清理方案,依据相关程序,对有关闲置土地依法进行清理。
六、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闲置土地清理办公室
主 任 徐增产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 于广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涛 市国土资源局
陈寿祥 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沈万竣 市土地市场管理中心
徐红芳 市国土资源局
职责:根据市区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及时掌握闲置土地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单位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闲置土地清理督察组
组 长 龚建华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 江云流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黄桂萍 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方 愚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职 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重点对成员单位及相关工作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区(园区管委会)工作组
1.新浦区工作组
组 长 徐雪峰 新浦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 张宜奎 市国土资源局新浦分局
2.海州区工作组
组 长 江希路 海州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 盛宝康 市国土资源局海州分局
3.连云区工作组
组 长 李 超 连云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