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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能收尽收、逐宗清理”的办法进行,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3月1日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在市电视台、电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核实确认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1日)。在初步摸排的基础上,逐宗进行现场核实,研究清理方案。

  第三阶段,重点清理阶段(2012年1月12日至3月1日)。按照清理方案,依据相关程序,对有关闲置土地依法进行清理。

  六、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闲置土地清理办公室

  主 任  徐增产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  于广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刘 涛  市国土资源局

  陈寿祥  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沈万竣  市土地市场管理中心

  徐红芳  市国土资源局

  职责:根据市区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及时掌握闲置土地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单位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闲置土地清理督察组

  组 长 龚建华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 江云流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黄桂萍  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方 愚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职 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重点对成员单位及相关工作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区(园区管委会)工作组

  1.新浦区工作组

  组 长 徐雪峰 新浦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 张宜奎 市国土资源局新浦分局

  2.海州区工作组

  组 长 江希路 海州区政府副区长

  组 员 盛宝康 市国土资源局海州分局

  3.连云区工作组

  组 长 李 超 连云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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