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证员协会关于加强新的定式公证书制作研修的通知
(甘公协字(2011)第20号)
各联络组,兰州市公证员协会:
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已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地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但也有反映由于此次公证书格式变动较大、灵活性强,加之全省没有进行统一培训,部分格式的个别环节理解有差异,导致公证书不够统一、规范。为此,希望你们指导各公证处加强研讨和交流。通知如下:
一、新的定式公证书增加了许多据实表述的内容,对公证员撰写公证词、制作公证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公证处要注意研究钻研,对不明确的事项集体讨论,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各联络组(公证员协会)指定数名善于钻研、理论水平较高的公证员(管理干部)组成工作组,对本地各公证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报协会。
二、自行培训和交流。以联络组为单位或就近几个公证处联合,相互交流,自行培训。藉此较快提高本地公证员使用新格式的能力,同时培养出若干有水平、能授课的公证员(管理干部)为下一步全省培训担任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