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对民政救济困难农户的扶持力度。市县乡各级政府要结合减灾救灾工作,安排灾后重建资金用于困难农户的泥草房改造。同时组织开展社会捐助,以增加对困难农户的补助资金,切实加大对困难户特别是残疾人困难户的扶持力度。
(五)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按照省、市两级推进、责任到县的要求,继续实行“四到县”的工作机制。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协调配合,做好政策和措施落实,全力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职责抓好落实(详见附件3)。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泥草房改造工作,明确责任,列入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根据收入水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持和补助办法。要建立农村泥草房改造台账,对改造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登记。各县(区)政府要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一条龙办公,提供绿色审批通道。要搞好质量监测,加强检查和指导工作。泥草房改造竣工后,要及时组织乡镇进行验收。
(六)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为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里组织开展帮扶工作。市五大班子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都确定了帮扶任务,全市共帮扶重点村71个。其中,市五大班子领导帮扶重点村28个(前郭县5个,宁江区9个,乾安县4个,长岭县4个,扶余县6个),2008年帮助完成3户以上改造任务(具体帮扶任务见附件1);市直43个相关部门对口帮扶重点村43个(前郭县2个,宁江区30个,乾安县4个,长岭县4个,扶余县3个),每个帮扶单位帮扶一个村,到2010年前帮助完成10户以上改造任务,2008年要完成3户以上,帮扶单位一把手为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帮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具体帮扶任务见附表2)。各县(区)也要组织县(区)直部门进行对口帮扶工作。
(七)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一是加强调度。市里计划采取旬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市推进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县(区)进行检查指导。三是及时做好总结、评比、验收工作。各县(区)要建立三级验收体系,当年工程竣工后,要按照村、乡镇、县逐级验收,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市里汇总。
附件:1.松原市五大班子领导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帮扶任务分解表(略)
2.松原市市直部门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帮扶任务分解表(略)
3.松原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小组成员单位主要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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