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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建设标准。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规划,一般为砖瓦结构,鼓励采用就地取材和新型节能保温建筑材料。根据现阶段我市农村户均住房面积和结构,此次泥草房改造总体上按户均60平方米左右安排。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户原则上不超过40平方米,个别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应通过连建的方式适当控制建设标准,提倡旧房改造。
  (三)补助标准。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应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省级补助资金总体上按户均3000元左右安排,其中,困难户原则上不低于6000元。
  省级补助资金包干到县(区),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和改造户的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的标准给予补助,不搞一刀切,也可以实物发放给农户。各县(区)政府参照省补助标准,按1∶1的比例安排地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可通过预算安排和社会帮扶以及整合各类资金等方式落实(包括资金、物资及政策减免)。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泥草房改造规划和村屯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完善市和县(区)的农村泥草房改造规划编制工作。本着科学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即:对困难户和一般户,都要根据实际,区别不同情况,优先扶持积极性高、基础相对较好的农户。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在制定泥草房规划的同时,各级政府应抓紧组织做好村镇规划,为泥草房改造提供依据。组织各地做好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逐村逐户地落实建设任务,做到布局合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二)做好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区)政府要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使农户借助政府扶持和社会各界帮扶,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条件。组织各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在开展泥草房改造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做好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在鼓励农户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安排资金,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我市泥草房改造工作情况,尽量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要与有关金融部门密切配合,尽快落实银行贷款资金。各地财政部门对预算安排的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积极研究资金管理和运行的具体方式,如对大宗建筑材料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尽量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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