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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6. 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方案,负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7. 市公安局负责蔬菜应急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处置因蔬菜商品供应紧张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8.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蔬菜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蔬菜商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流通环节蔬菜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 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事宜,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及时发布市政府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其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10.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负责蔬菜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预测蔬菜商品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将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并抄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蔬菜市场管理及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 出现蔬菜类商品市场异常波动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
  2. 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汇总相关部门有关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分析综合情况。根据会商结果,提出启动预案和应急措施建议,并向协调小组报告。
  3. 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蔬菜类商品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4.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 加强实时监测。市物价局及时启动价格监测应急工作预案,实施蔬菜类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对预警监测价格实行日报制度。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召集市政府相关部门会商,预测分析判断蔬菜类商品市场走势,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及时向协调小组报告。
  3. 加强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4. 增加市场投放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商务局牵头实施蔬菜类商品定向调运计划、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类商品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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