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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防政发〔201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
  防城港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防城港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我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对蔬菜市场调控能力,确保蔬菜供给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政发〔2010〕44号)和2011年“菜篮子”工作市长负责制相关规定,结合防城港市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蔬菜类商品因受严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异常波动、主要蔬菜商品脱销断档、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类商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蔬菜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类商品市场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防城港市菜篮子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物价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商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市政府新闻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蔬菜类商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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