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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

  (三)拟定招聘考官。由市人事部门建立事业单位招聘考官队伍。考官通过层层选拔,经过考官培训,获得市人事部门颁发考官证书的德才兼备、知识全面、经验丰富,本行业有较高威信的人员,以抽签的形式确定。
  (四)招聘组织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人事部门牵头,以主管部门为单位,由人事、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机构,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五、招聘程序
  (一)拟定招聘方案。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主管部门拟定招聘方案,提请市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特殊的由市人事部门提请市政府领导批准,由市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配合。
  (二)发布招聘公告。事业单位根据市人事部门批复的方案要求,制定《招聘公告》,并于报名一周前,通过新闻媒体、市人才市场公开发布,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考试方式。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市人事部门从组成的领导组织中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在市人才市场报名。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填写《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名者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
  (四)考试。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竞聘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应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实行分类考试。考试由主管部门和市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请专家封闭式命题和阅卷,考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组织。招聘考试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不予组织考试,按《招聘方案》确定笔试合格条件要求入围人数不足3人,不予组织面试。
  (五)考核。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7天公示,无疑意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市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考核的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体等五个方面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六)聘用。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然后按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管理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原则上应委托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应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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