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用事业部门 彻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占道占地经营的游商摊贩,确保学校周边整洁安静、秩序井然。
  卫生部门 把清理整顿和取缔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流动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经营“三无”食品的商店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校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外学生住宿点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和饮食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容易滋生“黄、赌、毒”丑恶现象的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服务场所,维护好服务场所的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制止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交通部门 加强对农村乡镇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机动车的监督管理,严禁报废车、无证照车等没有运营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安监部门 协调教育部门强化对学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安全知识教育,配合教育、建设等部门做好危房校舍的鉴定、排查工作,并对学校施工建筑工地实行安全工作检查指导。
  共青团组织 加强学校和社区团、队组织的建设;配合学校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带领、引导青少年学生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组织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宣传部门 加强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对集中整治和学校安全文明创建中的先进典型要组织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要进行曝光,为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教育事业以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摆上位置,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汇报。分管负责同志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