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指导和督促学校搞好校园内部的集中整治,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管理,落实校内各项治安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把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
  公安部门 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的案件要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对侵扰学校、幼儿园和师生的流氓恶势力依法严惩;坚决扫除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和校园周边学生住宿点的治安、消防管理,加强对学校内保和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交警部门要在临街学校的主干道设置缓行标示和减速带。在学生上下学时出动警力维持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加强对学生乘坐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坚决禁止无证照驾驶员驾车接送学生。
  司法部门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防护教育,切实做好依法治校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妥善调处;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严把人员进口关,并不断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事件发生。
  定期检查、维护、维修中小学和幼儿园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
  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安全防范的自觉性,人人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的安全。
  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 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对全市网吧的发展要实行总量控制,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场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博物馆在节假日期间要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文化艺术团体要为学校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支持学校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坚决制止和查禁传播反动、色情、淫秽、暴力、迷信出版物的发行,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
  建设部门 把拆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各类违章建筑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建设项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幼儿园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