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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陕粮资管发[2007]8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粮食局:

  2004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经过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面临的“三老”问题,基本完成了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大多数市、县(区)组建了新的粮食购销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改革已度过最艰难的时期。但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经营机制还没有彻底转换。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06]55号),按照省局年初印发的《2007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要点》(陕粮发[2007]6号)和全省夏粮收购暨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重点。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在企业“三老”问题基本解决后,产权制度改革就成为当前和今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落实中、省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结合省局下发的陕西省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从现在起,都要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再动员、再部署,抓好落实,全面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又是企业改革的核心。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及其领导下的市、县(区)长责任制的要求,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各设区市和杨陵区落实省政府55号文件的实施方案要在6月底前出台,各县(区)的具体方案要在8月底前出台;尚未完成新企业组建的县(区)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已经出台方案、完成新企业组建的,要抓紧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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