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松政发〔20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建设管理办公室改由副市长刘玉忱分管;
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改由副市长李恩国分管;
市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联合会、商务局、外事办公室改由副市长赵彪分管,并负责联系市法院、检察院、610办公室、吉林省国家安全厅松原工作站、消防支队、武警支队、邮政局、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
市长助理于宏海协助市长负责能源产业工作,负责承办市长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