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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基层兽医站样板站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基层兽医站样板站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基层兽医站的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兽医站争先创优活动,切实提升基层动物防疫灭病能力,根据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在全市基层兽医站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津牧医[2011]73号)精神,决定推荐、评选和命名一批基层兽医站样板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农业部以及我市关于基层兽医站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要求,以“关于在全市基层兽医站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津牧医[2011]73号)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推荐、评选和命名一批建设、管理良好,在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生产服务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基层兽医站为基层兽医站样板站,通过命名表彰先进,激励全体,促进基层兽医站的建设与管理,加速建立以区域性中心站为核心的基层动物防疫新体系,提升基层动物防疫灭病能力,努力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数量
  1、范围:全市所有的乡镇兽医站均可推荐评选。
  2、数量: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及滨海新区,各推荐2个站;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各推荐1个站。
  三、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的基层兽医站样板站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重点推荐辖区内畜禽养殖量较大、养殖加工企业较多、防检疫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兽医中心站:
  (一)基础设施建设达标。按照“四四五五”总体思路完成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房屋建筑、功能布局、站容站貌、办公生活设施、防检疫设备等硬件条件,符合《基层畜牧兽医站设施设备建设标准》(津牧医[2009]145号)相关要求。
  (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人、财、物等行政管理以及业务运行、档案记录、业务公示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完善,符合《基层畜牧兽医站制度建设标准》(津牧医[2009]145号)相关要求,防检疫业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管理。
  (三)机制创新有突破。基本实现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服务分离,村级防疫员实现“专职化、专业化”管理,在人、财、物管理以及业务开展机制创新方面有突破,业务开展有活力,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公益职能有效履行。强制免疫、产地检疫、疫情报告、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产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职能有效落实,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手段,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业务工作重大失误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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