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府办〔2012〕1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2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2011年11月14日国务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穗字〔2011〕14号),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制作和发布工作,深化政民互动,依托“智慧广州”和电子政务建设,优化审批办事条件,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政府信息制作和发布,满足群众需求
(一)加强各种政府信息的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以全面展现政府机关施政为民形象为目标,动员各业务处(科)室制作和发布以下信息:
1.全面梳理本机关行政职权事项,按照审批服务、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类别编制目录向社会发布;
2.依法设定审批服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行政职权的办事条件和规则,编制办事指南向社会发布;合理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及时制作和发布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
3.加强对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分类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并及时更新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4.加强宣传、展示、介绍和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各栏目提供内容保障,方便群众全方位了解政府机关运作情况和工作业绩,方便群众办事。
(二)按照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不同目的,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1.以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为目的。属于公民问政性质,要建立健全各种政民互动制度和机制,通过网络问政、官方微博、百姓热线、民意征集、领导信箱、专家咨询、公众听证等形式,将群众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行为纳入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