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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我市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查的通知
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一栏要填写全称。2、企业性质一栏要填写具体,如:“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个体”等。
表三
2011年粮食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企业 性质
粮食成品
食用油成品
粮食原粮
上年度月均加工量
核定最 高库存
核定最 低库存
上年度月均加工量
核定最 高库存
核定最 低库存
上年度月均加工量
核定最高月均加工量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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