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深化火灾隐患排查,建立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夯实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创新城乡结合部、待拆迁地区消防管理机制。严格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深化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建设立体化火灾扑救体系,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强化消防装备建设、加快消防水源建设,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升轨道交通灭火救援水平。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公安消防综合应急力量增长机制,建立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加大综合应急救援财政投入。建立全方位保证体系,加快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推广消防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信息化警务机制创新,围绕火灾防控开展消防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建立北京市消防标准体系,落实市、区两级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建立消防员职业保障制度。
专栏5 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地区和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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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
重点工程: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工程(主责部门:市公安局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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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完善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企业各方监管责任的机制与措施。开展风险评估,推进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察信息化网络和组织网络建设。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应用物联网技术,加强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构建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和检测机构建设。
煤矿:建设京西复杂地质条件下示范煤矿,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建设煤矿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隐患排查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推进使用先进采煤技术,改进采煤方法,进一步提高机械化开采水平。所有煤矿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强化班组建设,培养一批“白国周式”班组长。严格执行煤矿“三项监察”计划,严肃查处伤亡事故。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做好小煤矿关闭的后续工作。实施采空区综合治理。
非煤矿山: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办矿标准,分矿种明确最小开采规模,完成小型矿山关闭整合,彻底改变非煤矿山企业“小、散、差”局面。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改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在地下矿山建设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加快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尾矿库的实时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矿山、尾矿库等废弃物综合再利用。消除露天矿山高陡边坡,逐步实现矿山和尾矿库“零”排放。
专栏6 矿山安全重点治理地区和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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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治理地区:门头沟、房山、密云。
重点工程:
(1)大型采空区综合治理工程(主责部门:市国土局);
(2)高陡边坡隐患治理工程(主责部门:市安全监管局);
(3)尾矿库安全监管与隐患治理(主责部门: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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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贯彻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建立人员密集场所运行安全评估制度。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和人员疏散能力。综合性楼宇要落实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专栏7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监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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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市场、车站、学校、饭店、体育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公园、风景名胜区;各类地下经营场所、综合性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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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以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健全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制定落实农机事故处理、报废更新、实地检验、安全操作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农机监理装备投入,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效防范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1.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标志,是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要在各类企业中,广泛深入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做好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工作,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达标标准和考评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营造有利于企业争先创建达标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分行业、按步骤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2011年底前,本市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运行尾矿库、冶金、有色企业全部达标。机械、建材、电子、轻工等行业规模以企业(年产值2000万)20%以上实现达标。201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达标。2013年底前,机械、建材、电子、轻工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上述行业规模以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其他服务行业企业实现50%达标。到2015年,本市各类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
2.实施科技防控事故风险工程。企业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设施的动态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2013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完成对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环节、危险区域、重要岗位以及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环境状态的监控和预警处置。市政公用、人防工程使用、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等企业,要利用信息化和物联网技术,建设并完善视频监控、远程监测、自动报警、智能识别等安全防护系统。
3.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制定本市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分级标准,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分级考核评价,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并建立与企业贷款、融资、保险等挂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必要限制。
4.实施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程。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要继续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继续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以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要充分依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各类企业都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坚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对班组长、危险作业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对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
5.实施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程。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不断完善以现场处置为主的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县、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普遍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小型企业全部与邻近建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