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农机安全监理办证窗口是直接面向农民机手办理农机牌证、安全检验和宣传的服务窗口,同时也是农机化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农民机手了解国家和省、市地方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知识以及对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重要场所,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联系农村基层、服务农民机手、保障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的重要前沿阵地,直接关系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形象,关系到农业机械化工作全局。因此,加强监理办证窗口建设、提升监理办证窗口服务质量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和示范岗位标兵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机安全监理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创先争优基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活动关键在于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目前,各地在建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配备监理装备、完善窗口建设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等监理队伍建设中,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发展机遇,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把创建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努力构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指导是保障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做好协调 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开展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典型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互相取长补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考核评审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力争在2012年初推荐出我省第一批部级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人选 ,为我省推进创建活动开创良好局面。
(四)为激励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我厅将采取适当方式,对被农业部评为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予以扶持。各市县对被农业部评为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岗位标兵的个人,也应予以适当精神或物资奖励,共同促进我省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