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厅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1〕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5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监理服务意识,改进监理工作作风,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保障依法依规监理,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群众服务,我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的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省农业厅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监理服务意识,改进监理工作作风,保障依法依规监理,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群众服务。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力争每年争创3个部级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6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促进我省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意识、队伍素质、业务规范和监管能力等综合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创建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范围与条件
已获省、市共建扶持的各级农机安全监理办证窗口,并符合《通知》有关条件要求的单位和直接面对广大农民机手的监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