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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关于启用广东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有关事宜的通告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关于启用广东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有关事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从2011年8月1日起,广东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正式启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印刷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管理、行政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办事效率,确保印刷行业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1、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广东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政府端。

  2、2011年8月1日起,在广州、中山、惠州等市先行启用“广东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其他地市将陆续启用。

  二、启用要求

  (一)管理部门

  印刷管理新平台上线是我省印刷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分析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与军软公司联系解决,确保印刷平台的正常运转。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核对印刷平台中的数据是否有误,及时与军软公司联系并更正有关数据。

  2、及时在印刷平台中注销实际中已经不存在的企业,确保行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3、认真核对印刷平台政府端的账号初始权限,如有变化,及时与军软公司联系更换。

  4、各级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行政审批权限,在平台系统中按时逐级审核、上报有关事项。

  5、各级管理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新平台上线工作的指导,及时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运用新平台遇到的问题。

  (二)印刷企业

  印刷平台企业端启用后,对印刷企业要求如下:

  1、印刷企业申请变更法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和注销等事项,须将有关变更申请材料实行网上填报,并按审核审批程序逐级提交,同时需报送纸质材料的按规定程序报送。

  2、除特别通知以外,原则上不再受理《印刷登记簿》和《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纸质材料的报送。

  3、每天网上填报《印刷登记簿》备案。

  4、每月10号前网上填报上月的《印刷企业财务状况表》。

  5、及时补充与更新本单位的联系方式。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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