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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选拔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选拔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通知
(津教委〔2011〕118号)


各普通高校、电视大学:

  为了更好地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全市“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中心任务,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按照《天津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1年度第八批出国研修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计划,是我市高校“高水平创新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天津高校与国外大学间的合作与交流, 提升了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了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教育研究和教育创新能力的骨干教师。

  二、各学校要根据本学校的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申报工作与学术梯队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要按照《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推荐工作。

  三、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提出的原则和条件,遴选有强烈进取精神,研修规划目标明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学校进行专项研修,充分发挥该项计划在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素质方面的促进作用。

  四、为有效做好推荐工作,根据各校往批推荐和派出情况确定各校推荐人选名额。对学校评议推荐的人选,市教委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经测试合格者参加外语培训及考核。有关事项,根据情况安排后将另行通知。

  五、请各学校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A4纸打印),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同时报送打印材料数据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教委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唐丽霞 电话:23145996 E-mail:jwtlx@sina.com;

  附件:
  1. 《天津市高校2011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指标分配方案》
  2. 《天津市高校2011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推荐表》
  3. 《天津市高校2011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天津市高校2011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与培训指标分配方案

学 校 名 称

分 配 方 案

天津医科大学

15

天津师范大学

12

天津工业大学

10

天津科技大学

10

天津理工大学

9

天津财经大学

8

天津商业大学

7

天津中医药大学

6

天津农学院

6

天津城建学院

6

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6

天津体育学院

4

天津外国语大学

3

天津美术学院

2

天津音乐学院

2

天津职业大学

2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2

合    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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