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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省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省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2] 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信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基点县农业局:
  今年农业部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范围扩大到《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的580个重点县,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月历》,我省蔬菜生产监测基点县从6个增加到21个。为规范和做好2 0 1 2年我省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蔬菜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分析生产形势、合理引导生产和流通、科学制定对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市、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稳定人员,建立队伍
  根据农业部要求,从2011年起,将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纳入农情调度,成为一项长期、稳定、连续的工作。有关市、县及信息采集点必须配备具有高度责任心、固定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信息报送网络和稳定的信息员队伍,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及时、准确和监测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完善制度,建立档案
  蔬菜生产信息监测不仅要求及时掌握当前动态信息,还要与上年度的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下月、下季度情况做出预测等。有关市、县要建立完善的监测工作制度,建立资料档案,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各项监测数据至少保存2年。
  四、认真采集,准时上报
  监测种类、指标、频率和程序按农业部制定的《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月历》(附件1)的要求执行。要及时采集、审核汇总、报送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信息资料。2 1个基点县按照上报要求,通过网络填报系统填报表一、二、四、五及相关分析材料;2 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蔬菜生产主管单位按照上报要求填报表三、六、七(报表可在“广东省农业厅-行政通知”栏内下载),以及各季度和年度的蔬菜生产形势分析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各市季度、年度报表和分析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2日、7月2日、1 0月1 1日、翌年1月3日和1月2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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