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特种设备事故率。全市共有承压类特种设备2.2万台,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机电类特种设备2.? 9起/万台的控制指标。
9.重大事故有所下降。去年,我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6人的重大事故 13起;死亡 44人,同比减少 3起、13人,分别下降了18.75%和 22.81%。其中: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 2起,死亡 6人,同比减少 l起、3人,下降了 33.33%;道路交通重大事故10起,死亡32人,同比减少2起、9人,下降了16.67%和 21.95%;重大火灾事故 1起,死亡 6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减少 1人,下降了14.29%。
10.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为零。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三)事故特点和分析
1. “三违”问题,即人的不安全行为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工矿商贸非煤企业发生的60起事故中,有48起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占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总量的 80%。
2.临时工(农民工)死亡人教所占比例较大。在工矿商贸非煤企业发生事故死亡的68人,1,有52人是临时工(农民工),占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死亡总量的76%。
3.中小企业发生事故所占比例较高。中小企业发生事故43起,造成4人死亡,分别占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 71%和 69%。
4.起重伤害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去年,全市共发生起重伤害事故3起,其中2起是重大事故,也是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仅有的2起重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另外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起重伤害事故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死亡总量的 12%。
5.发生事故类别比较集中。全年发生物体打击事故13起。死亡13人;高处坠落事故12起、死亡12人;坍塌事故8起、死亡10人;触电事故8起、死亡8人;起重伤害事故3起、死亡8人。上述类别的事故共44起,造成51人死亡,占工矿两贸非煤企业事故起数的73%、死亡总数的75%。
(四)针对性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个别地区、个别企业和个别领导干部还没有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真正把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做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安全的问题,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站在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十一五”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的高度,强化对安全理念的认识,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文化水平。
2.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四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切实抓好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委办局以及各大集团、公司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行业、领域和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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