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感暴发疫情监测
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集体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发现短时间内突然发生大量流感样病例,要立即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市和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尽量收集典型病例的鼻、咽拭子、含漱液或血清等标本,可将采集样本尽快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感染病研究室。
四、做好在职卫生人员全员培训
(一)培训目标
实施在职卫生人员全员培训,培训率达到100%,考核成绩纳入今年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在岗培训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做好防治禽流感师资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按照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禽流感防治应急培训工作。
1、临床医护人员。禽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专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消毒、隔离、防护基本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
2、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禽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禽流感防治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
4、实验室工作人员。禽流感防治基本知识、实验室检测和研究的技术操作规范。
5、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禽流感防治基本知识,《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培训方式
按照培训师资、逐级负责、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逐级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市卫生局负责培训全市师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全员培训。根据国家、省厅新技术要求,重点开展《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试行)》和《
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培训,并随着防治技术的更新,随时进行培训。
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强化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讯畅通,市和区、县(市)疾病控制机构进一步加强防治禽流感机动队的建设,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储备必要的物资和药品,做好应对人间禽流感疫情的思想、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开展机动队的演练。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全市流感监测实验室,负责全市禽流感的检测检验工作。做好95120热线咨询,做好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防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开展心理卫生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