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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7年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7年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环办发〔2007〕379号)


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7年年底将至,各地各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2007]32号文件的同时,要按照年初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上牛晓萍局长所做的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报告中提出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认真加以梳理,做好总结与收尾工作。
  今年是本届政府的最后一年,明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为做好2008年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全面总结本届政府及2007年全区环保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现请你单位提供2007年环保工作进展和2008年工作安排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2007]32号文件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两个“决定”的情况;
  (三)各地对200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各地1-10月份两项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和全年情况预测,结合本地实际创造的污染减排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五)各地对国家及自治区今年以来召开的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如总量控制、环保专项行动及污染源普查会议等;
  (六)目前基层环保工作中的新动向、新趋势,存在的实际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措施建议;
  (七)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2007]32号文件,坚持体制机制管理创新,按照实际抓好污染防治和总量控制、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总体要求,提出本地区、本单位2008年环保工作要点及对2008年全区环保工作安排的建议。
  二、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应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力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尽量用数据和典型事例来反映有特色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请各单位于2007年11月20日之前,将总结材料经单位盖章报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电子版发以下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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