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一)每支医疗队由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每辆车车身两侧统一挂红底印白色字标语:左侧为“××医院巡回医疗队”,右侧为“送医送药送温暖”,并自备院旗及旗杆。
(二)每支医疗队应随车携带一定数量的急救、常用药品和清创缝合小手术包等,以便深入到农村第一线巡回医疗,送医送药,并自备工作衣帽。开展义诊活动的场地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商基层单位协助解决。
(三)各巡回医疗队出发前请与当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对口帮扶医院联系。
(四)巡回医疗队队员的差旅费、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五)请省14支巡回医疗队派出医院,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医疗队员名单(附件2)及巡回医疗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通过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上报专栏”直接上报。
联系人:郭未艾,电话/传真:020-83813425。
附件:
1.省医疗队巡回地点安排表
2.广东省巡回医疗队队员名单(略)
3. 巡回医疗工作量汇总表(略)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省医疗队巡回地点安排表
序号
| 医院
| 巡回医疗地点
|
1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清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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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 乳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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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 遂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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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省口腔医院
| 罗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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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惠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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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平远县
|
7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阳山县
|
8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廉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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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 揭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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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山大学附属光华口腔医院
| 怀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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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方医院
| 南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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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珠江医院
| 阳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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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暨南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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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连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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