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人员赴瑞典参加国际创新医疗管理培训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学习、借鉴瑞典医疗卫生管理经验,培训我省医教管理人才,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省外国专家局核准,我厅将在瑞典组织一期国际创新医疗管理培训班,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瑞典概况、社会、人文和医疗服务体系(包括福利机构、财政、法律、决策及发展趋势)。
(二)医院管理(包括宗旨、目标、最佳范例、医疗安全和安全文化理念)。
(三)基本医疗服务、老年保健、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动与协作。
(四)从全球角度看待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五)医疗服务机构内部的创新机制。
(六)实施科研战略、与学术机构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七)医疗改革对创新技术的需求。
(八)医院人力资源与各专业学科发展。
(九)教育管理与专项培训。
(十)未来合作与交流。
二、培训时间
初定于2012年10月中旬,共21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选派人员条件
参加出国培训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各地级市卫生局、医疗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医教管理人员。
四、培训班费用
培训总费用约5.5万元/人(如机票价格有变动,差价多退少补),由各派出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所需费用含培训费、国外交通费、食宿费、参观考察费、中文翻译费等(不含签证费)。
五、 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选派人员的条件要求,将拟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及以下材料于4月10日前报我厅科教处,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再通知办理有关出访手续。
(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
(二)学历证明件复印件(国家承认最高学历):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