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举措。
--学前教育升级创优工程。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全市新建各类幼儿园206所,更好地满足幼儿入园需求。科学实施《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防止小学化倾向。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省、市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早期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省、市优质幼儿园比例达85%,完成区域幼儿教育现代化评估工作。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程。制定《苏州市创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实施意见》,坚持区域整体推进,在全省率先建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全市新建小学56所、初中28所。坚持政府负责、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率先实现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的免费义务教育全覆盖。制定实施《苏州市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小学、初中办学标准》,70%以上小学、初中建成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学校。
--特殊教育按需供教工程。完成苏州市盲聋学校新校建设。创建4~6所示范性高水平现代化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促进残障学生和正常学生的融合。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率先实现残疾学生免费15年教育。
--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制定《苏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建设指导意见》,加强科技、体育、艺术、第二外语等特色高中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高中实验学校。探索高中和大学的有效合作机制,建成一批创新人才基地学校。全市新建高中5所,所有普通高中创建成为省优质高中。
--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推进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努力实现城乡学校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办学标准、统一办学经费、统一教师配置、统一办学水平。所有市、区建成苏州市城乡教育发展一体化先进市(县)、区,市政府设立专项经费进行奖励。
--小班化教育推进工程。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凸现“优质、精致、特色”的人性化教育服务。60%以上的小学、初中实施小班化教育,班额分别控制在30人左右和35人左右;80%以上的高中实施小班化教育,班额控制在40人左右。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的校舍新建、加固工作。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使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火灾、洪灾等相关防护综合灾害安全标准,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职业教育优质特色。
1.主要目标。
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优质化、市场化、国际化、终身化发展战略,坚持以富民为主题、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质量为核心、改革为动力,完善普职互通,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对接,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区域现代职教体系,为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三区三城”输送“德高技强,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2.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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