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1〕16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制订的《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苏州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发展、建设“三区三城”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时期,全市教育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为重点,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呈现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一是教育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残障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3%;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8%;老年教育普及率达1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18%;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5.2年。2006年率先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7年所辖五市七区全部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009年,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二是优质资源比重实现新突破。全市有幼儿园430所,其中省、市优质幼儿园317所,占74%;有小学334所、初中189所,全部建成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有普通高中68所,其中公办高中全部建成省三星级高中,四星级高中达31所,占46%;有中等职业学校48所,其中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比例达75%;有普通高等学校20所,另有独立学院4所;有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12个,率先全省实现了全覆盖,其中国家级实验区4个、国家级示范区1个。三是教师整体素质展现新风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共计85395人,其中专任教师70606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合格学历分别达到99.95%、99.96%、98.92%、98.82%、92.54%,高层次学历达到92.34%、89.61%、87.04%、14.8%。全市在职教师中有市中小学科带头人及其以上优秀教师1800多名,其中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4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43名、省特级教师162名、市中小学教育名家3名、市名教师211名、名校长70名,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近1400名。全市“双师型”职教师资比例达到50%以上。苏州大市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市。四是国际化信息化形成新亮点。全市共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4所,占全省总数的50%;有台商子女学校1所(全国共3所,江苏省仅1所),本市学校设国际部的4个;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26个;具备聘请外籍教师资格学校119所,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145所;建立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和课堂学校7所。在苏外国学生总数近6000人,在苏港澳台中小学生超过4000人,在职外籍教师600多人。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教育城域网,独立建制中小学100%建有多媒体教室,100%建成校园网;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教师、学生信息素养不断提升。苏州大市荣获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称号。五是各项教育改革取得新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出台《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项规定》,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扎口管理、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积极鼓励发展各类民办教育,基本形成了多元化的办学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