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法治进企业"活动,及时报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法治氛围。各级环保局要加大对企业宣传、落实相关法律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加强有针对性地检查指导,先进引路,逐步深入,整体推进。
3、检查与考核要求
各级环保局,要不等、不靠,及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配合当地“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对重点企业“法治进企业”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和验收,并将每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各级环保局要依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将目标考核与本单位年终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地州市环保局“法治进企业”工作组织一次抽查,两年组织一次检查,五年进行一次验收,并及时通报对各地的抽查、检查、验收情况。
四、组织领导
“法治进企业”活动,由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自治区环保局“法治六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牛晓萍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李一汀 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
赵成林 自治区环保局副厅级调研员
成 员:朱建新 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山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利军 办公室主任
李运江 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一建 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卫东 纪检监察室主任
孟庆新 污染控制处处长
贾尔恒 监督管理处处长
叶尔肯 科技教育宣传处处长
李新华 自然生态处处长
王 恒 老干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局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主任: 朱建新 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山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